行業動態
通賢鎮農村公益性骨灰堂及公墓建設林地報批辦理流程
1、選址
建議由鄉鎮包村工作隊、村民委員會及林業站工作人員對擬建骨灰堂及公墓用地范圍進行現場勘查,使用林地應盡量選擇一般商品林地,避開生態林和“三沿五區”,林地未審批前不得未批先建。(“三沿”是指鐵路、公路、河流主干道沿線;“五區”是指城市公園、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文物保護區,經濟開發區,水庫、河流堤壩附近的水源保護區)。
2、出具立項文件
農村公益性骨灰堂由村民委員會出具申請報告向鄉鎮人民政府申請建設,鄉鎮人民政府發文批復同意建設;公墓由鄉鎮人民政府申請建設,縣發改局進行立項,其中建設資金要寫明是財政資金,體現公益性。同時,農村公益性骨灰堂及公墓建設須取得主管部門縣民政局同意建設的批復文件。
3、需提交的林地報批材料
(1)《使用林地申請表》;
(2)項目批準文件;農村公益性骨灰堂立項文件由村民委員會提供,公墓立項文件由鄉鎮人民政府提供。
(3)用地紅線圖:農村公益性骨灰堂用地紅線圖由鄉鎮村鎮建設管理站審核蓋章,公墓建設用地紅線圖由縣住建局出具。
(4)民政部門批準文件:農村公益性骨灰堂及公墓建設須取得主管部門縣民政局同意建設的批復文件。
(5)擬使用林地權屬材料;由村民委員會或鄉鎮人民政府提供,有林權證的提供林權證復印件,沒有林權證的,提供要求辦理林地權屬證明的報告,須由村民委員會、鄉鎮林業站、鄉鎮人民政府確認并蓋章。
(6)用地單位的資質證明(含授權委托書);由村民委員會或鄉鎮人民政府提供。(見附件)
(7)《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或《使用林地現狀調查表》。
4、縣林業局辦理流程
(1)受理: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提供申報材料后,縣林業主管部門當場或5日內一次性告知補正材料,材料齊全,符合用地條件的,縣林業局當日受理。
(2)現場查驗:材料齊全,符合用地條件的,受理后2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查驗工作。
(3)公示:現場查驗后,項目用地紅線圖、使用林地現狀圖、使用林地小班因子一覽表等材料在林地所在地村務公開欄和林木所有權村委會或單位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4)審核審批:縣林業局受理后,經審核,對符合用地規定且材料齊全的,9個工作日(含公示5個工作日)內予以審核審批或者上報市、省、國家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審批;并在《使用林地現場查驗表》上簽署查驗意見后出具初審意見書。對不符合用地規定的,在90日內將申請材料退還用地單位或下一級林業主管部門,并明確說明退件的理由。